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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9-01 10: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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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中心,各分中心、处室: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中心依据《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了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随文印发,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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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3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2号)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规范。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

(二)真实有效。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快速及时,不断更新,讲求实效。

(三)及时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日常更新制度,将信息按程序及时报送上网;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突出重点。公开的内容应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并根据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务公开的实践,不断充实完善。

三、主要内容

(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加强服务市场主体的不动产登记政策、举措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特别是做好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政策、措施的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稳定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利用线上不动产登记平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公告栏等,公示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领域减税降费政策。

(二)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涉及疫情防控的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回应社会对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服务相关事宜的关切。

4.加强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登记财产指标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按规定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财政预决算等重要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市本级五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相关信息。

(三)注重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5.提升咨询服务水平。2022年底前,配合相关部门建设12345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解答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方面的问题,提升咨询服务水平。

(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6.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增强政务公开规范意识,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

7.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选择适当方式公开;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8.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安全平稳运行。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9.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底前,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覆盖不动产登记服务全流程。对照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排查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公开情况,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予以及时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加强督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推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机关各处室、各分中心、档案中心要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政务信息。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实际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及时通过哈尔滨政务公开网上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内容,确保政务公开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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