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本机关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包括以下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5.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分类

哈尔滨市民政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领导信息类、机构职能类、工作动态类、部门文件类、政策解读类、规划计划类、通知公告类、财政信息类、权责清单类、社会保障类、其他信息共11类,涵盖8个信息公开领域: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儿童福利、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养老服务、社会事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1.通过哈尔滨市政府网民政局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001/bmzfxxgk_zn.shtml)。哈尔滨市政府网民政局公开目录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主题、体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可按照不同分类浏览查阅信息,也可将标题、文号、正文等作为检索条件通过搜索方式检索信息。

2.“哈尔滨民政”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

3.新闻发布会。

4.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

5.政府信息查阅点:    

(1)哈尔滨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小四道街23号      

办公时间:9:00--11:20  13:00--16:30   

服务电话:55679955

(2)哈尔滨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49号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

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4000451423

社科参考部服务电话:86690545

(3)哈尔滨市级综合服务大厅(市民大厦)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一楼B区,二楼A区、B区,三楼A区、B区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咨询电话:87153333-8001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材料

1.《哈尔滨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从门户网站点击下载,也可到市民政局机关现场领取。

2.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材料照片或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照片或复印件。

(二)申请渠道

1.在线申请。通过哈尔滨市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062/ysq_wyxx.shtml)在线提交申请。通过在线申请可即时查询提交结果。

2.信函申请。将《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邮寄至: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局办公室),邮政编码:150021。通过信函申请须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现场申请。在哈尔滨市民政局机关直接向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补正。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条例》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2.收到申请时间。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答复期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4.收费。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

四、哈尔滨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哈尔滨市民政局机关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部门为市民政局办公室,办理部门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1-84664220。

传    真:0451-86776322。

电子邮箱:smzjzwgk@163.com。

附件:哈尔滨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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