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哈尔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本机关编制了《哈尔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参照《指南》办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哈尔滨市教育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获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依据《条例》规定,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本机关需要公开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形式。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通过哈尔滨市政府网本机关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http://www.harbin.gov.cn/haerbin/c106691/bmzfxxgk_zn.shtml。

2.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教育局政务微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

受理机构:哈尔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上游街69

联系电话:0451-84617516

电子邮箱:hrbjydt@163.com

传真号码:0451-84678127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道里上游街69号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18

受理形式:网上受理,哈尔滨市政府网政务公开模块下http://app4.harbin.gov.cn/hrb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groupid=10&userids=G10。

(二)不予公开范围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4)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

本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本机关不予公开。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监督电话:0451-84631003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上游街6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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