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哈尔滨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分类: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哈尔滨市财政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主要查询路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机构-市财政局。具体网址为: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69/index.html

2.公共查阅点信息:

(1)资料索取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哈尔滨市财政局一楼政府信息公告栏架;

(2)信息公告栏: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哈尔滨市财政局一楼电梯两侧的多媒体信息公布平台;

(3)电子信息屏: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哈尔滨市财政局一楼的LED信息屏和宣传展板;

(4)查阅设施: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哈尔滨市财政局一楼的便民服务指示牌。

联系电话:0451-84853250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渠道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提交申请(网址:https://app4.harbin.gov.cn/hrb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groupid=12&userids=G12)。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哈尔滨市财政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邮编:150001)。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哈尔滨市财政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申请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等,对申请信息不予公开的几种情况:

1、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2、申请的政府信息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3、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

4、同一申请人向本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不重复答复。

5、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设立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哈尔滨市财政局办公室),专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事宜。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哈尔滨市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韩瑞

联系电话:0451-84853250

传真号码:0451-84853355

互联网联系方式:hrbczjbgs1703@163.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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