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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哈尔滨市国资委在全面总结、统计汇总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1,电话:0451-84664821。)
一、概述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我委年初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负责处室,明确了各处室所需要公开的内容并制定负责人,建立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认真履行公开信息义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信息网作用,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根据委机关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布包括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对照信息公开目录中的类别、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要求组织实施。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定期汇报、抽查督办,信息公开尽量做到覆盖面广、更新及时、下载方便。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登陆系统和门户网站信息共享,共发布各类信息共计3841篇,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8篇,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2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46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19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6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82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篇。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根据申请事项的类别,在规定的时间内相应进行了解答,满意率100%。
三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8年,市国资委共收到由市政府办公厅转交办理的提案6件。其中,收到市政协重点提案2件。以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为A类6件。内容主要涉及国资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处置僵尸企业等方面。目前,所有提案已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办理落实。从办理效果上看,政协委员满意率、办结率均为100%。
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我委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在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与其他部门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分类上还不够科学,公开的内容和覆盖面还比较窄,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待提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委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原则和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持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第三方评估反馈对工作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认真落实重要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制度,及时发布,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逐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在网站栏目设置和政务公开版块的版面设置上不断创新,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