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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日期:2020-12-22 11:12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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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推进透明政府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不涉及秘密)。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6776468,传真号码:0451-86776468,电子邮箱:bgs86772375@163.com,通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康街市安监局办公室,邮政编码:15002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由申请人提出。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申请人签字或认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中国·哈尔滨”网站按照“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直接提交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86776465。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标准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责任追究

市应急管理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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