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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积极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交通运输政务环境,对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本年度报告包括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arbin.gov.cn)→政务公开→政府机构→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询下载。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康街1999号,邮编:150021,联系电话:0451-867729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及时主动公开工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答复申请。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全市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工作动态、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总结计划、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等专栏,全年主动发布信息191条。开通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平台账号,及时推送及受理信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财政局提供的部门预决算公开表格及编制说明,按时主动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及说明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我局建立信息公开答复逐级审批制度,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9 件,2022年结转1件,法定时间内办结11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件,共计120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认真梳理规范性文件,及时确认有效性,通过“政策解读”栏目,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精准解读。2023年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25件。对《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哈交规〔2023〕1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哈交规〔2023〕2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的通知》(哈交规〔2023〕3号)等进行解读,保障对外窗口工作严谨性。及时受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百姓谈”群众咨询217件,按期答复率为100%。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协同,对百姓关注信息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进一步方便百姓了解哈尔滨市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服务的相关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加强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源头认定发布审核制度,组织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发布《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较好的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率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栏目内容还需丰富。三是依申请公开方面还需与申请人加强沟通。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好方法,针对问题,举一反三。一是在主动公开方面,继续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提高信息的主动公开率。二是增强栏目内容的丰富性、及时性、准确性。三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加强对申请办理前的研判,与申请人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帮助解决无效、待补正申请,以高标准规范化完成依申请公开答复。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告知有效救济方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