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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09:20 来源:哈尔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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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在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查阅,网址为: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xxgknb2023/zfxxgk_nb_wushibenji.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教育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游街69号,邮编:150018,电话:0451-846175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依托我市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8条。哈尔滨市教育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均按新《条例》要求发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2023年我局共制发1件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保证了公开信息底数清晰。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2023年收到应当由我局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29件,及时回复29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件、未经复议直接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予以说明;及时反馈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意见建议公布时说明理由。加强推进多元化政策解读,公开了《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221号),并采取一问一答、分类说明等方式进行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方面。按要求将部门网站统一集约到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分别开通了哈尔滨市教育局公众号和哈尔滨市教育局政务微博。2023年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数据迁移工作。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哈尔滨市2023年义教育学区划分。公开了《哈尔滨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做好社会力量办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向社会公布了《哈尔滨市第十六批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和《哈尔滨市第十七批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内部监督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走流程工作,局领导和各处室处长就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立审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等政务服务和行政管理事项,进行了线上线下走流程,在检视问题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二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错别字、隐私泄露、涉密敏感信息等政务信息平台监测工作。三是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整治工作,政务新媒体管理初见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0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哈尔滨市教育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专用名词表述错误。

(二)改进情况。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将《哈尔滨市教育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错误表述进行了更正。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三级审核制度,全面排查所有的政务信息,利用第三方监测平台开展专用名词的日常监测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哈尔滨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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