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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哈尔滨市教育局在全面总结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工作思路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中查阅下载。
一、概述
2018年,市教育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成为教育局职能转变的有效方式、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和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渠道。现将市教育局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五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精神,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1.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公开相关信息,并按以下流程进行,预算编制、市财政局审核、市人大审批、局党委会确定、上报采购计划、市财政局业务处及采购办审批、市采购中心具体执行并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中标公告。
2.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我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相关信息,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招标代理公司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接受投标人参加招标项目的相关材料,招标代理公司按照招标公告内容进行核实并进行投标登记工作,我局按照“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严格执行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在相关网站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屏幕公开招标信息、招标条件、中标结果,招标公告及中标,招标代理公司负责组织开评标全过程及中标通知书备案,并全程接受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更新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依托市政府行政网、市教育局行政网,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对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招生等社会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2.信息公开的时间与信息公开内容相适应,实行经常性工作和相对固定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三)网上政务服务、网上审批、网上便民办事
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开通局长热线、投诉举报邮箱、百姓谈、民办中等专业学校审批、中外合作学校审批、校车审批等网络平台渠道,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情工作长效机制,由相关领导牵头负责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开效果。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及公开渠道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2条,其中:市政府网站及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5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0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69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条。坚持强化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新媒体传播渠道,还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作用,积极、正面、建设性地宣传教育,解读好群众关心的教育改革政策,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全面公开。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沟通,倾听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我局共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95件,其中,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45件、市政协提案49件(重点提案2件),在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按时完成议案办理工作,并且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五)依申请公开受理数量、内容、处理结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按照“一申请建一档”的要求,所有材料全部归档,以备核查;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明确真实诉求,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要求,规范行文格式和答复用语,确保答复文书严肃严谨。2018年依申请公开受理27件,网络申请26件,信函申请1件,均按时办结。属于本行政机关本行政机关公开13件,保证及时答复;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4件,均做好解释说明并指明获取路径。2018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回应社会关切、重大政策公开、政策解读等情况
1.完善并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密切关注各地教育舆情,化解不利因素,及时跟进和调整策略,对已形成的重要教育舆情、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认真回应关切,确保不失声、不缺位,2018年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5次。
3.实行重大教育决策公开制度,涉及学生、家长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教育改革方案、重点教育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做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2018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
4.加强政策解读,将教育政策解读与教育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深入浅出讲解政策目标和要点,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开效果,2018年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3篇。
(七)《条例》宣传工作情况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10周年,大力营造政务公开工作氛围,市教育局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10周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搭建了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助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为建设阳光政府作出更大贡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1.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3.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对涉及本地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把新闻媒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主动加强沟通交流,积极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教育政策,引导社会舆论。注重统筹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等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技术保障,努力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会议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
(五)加强微博微信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微博微信建设,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引导舆论、互动回应、便民服务功能。
五、附录(详见附件)
附件: 哈尔滨市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哈尔滨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