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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市审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推进了局内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将市审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遵循“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行政事项要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要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要随时公开”的工作原则,2012年,除公开行政职能职责范围、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计纪律和廉政制度等常规事项外,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促进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在人员配备上,选派优秀干部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人员、经费“三到位”,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是健全各项制度。我局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根据保密和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采用《市审计局上网信息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进行拟公开政务信息审批,以此来明确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内容,切实履行“严格审定,规范公开”的原则,按时更新、上传主动公开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全面。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将其作为年度争先创优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
一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做到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按时编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上传到市政务公开网制定栏目。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做进一步明确,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公开力度。三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除公开行政职能职责范围、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计纪律和廉政制度等常规事项外,对局内的重点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工作动态,我局也做到及时公开。
(三)完善政务公开载体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依托我局门户网站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使网站成为审计宣传的窗口,政务公开的主渠道,成为审计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我局依法审计水平有了新提升,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满意程度越来越高。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持之以恒地推行政务公开,为我市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