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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30 15: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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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认真总结哈尔滨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网(http://zwgk.harbin.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2年,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努力实施新战略、奋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和国家、省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政风建设年活动,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民主、法制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服务社会公众的有效措施、源头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坚持依法公开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促进了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一)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有计划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强化高层组织领导。在新一届市政府组建后,立即根据人员调整变化着手调整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同时,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相应调整组织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逐层负责、整体推进的组织格局。二是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快网络公开建设、加强基层公开基础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推动惠民行动项目公开和群众高度关注事项的公开。三是突出服务民生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及时公开了劳动就业、保障房建设、医疗保险、食品安全、交通出行等方面信息。

2.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一是组织全市有关部门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机制,使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利益和渠道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确定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等八个部门牵头,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着力推进和落实政府财政信息、保障房信息、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征地拆迁、行政事业收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完善和强化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功能,突出政务服务功能,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上下功夫,持续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和行政审批“一表制”。2012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在清理入驻中心393项审批事项时,共减少前置审批要件263个,减少审批环节39个,累计审批时限压缩2740个工作日,单项平均压缩9.8个工作日,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3.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既有优势,适时调增政策信息、路改出行信息、路改工程信息、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信息等公开专栏。同时,通过工作动态专栏中及时上传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指导服务功能。二是扎实做好基层政府信息平台的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积极协助我市平房区推进全国在区、县(市)开展的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试点工作,并按照国家检查验收标准积极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三是不断加强多种公开载体建设,发挥好政务公开专网、政府网、政府公报、数字电视阳光频道、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以及公交搭载移动屏幕等载体在政务服务中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四是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办事处现有服务点开展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年末,城八区和十县(市)共设有基层政务服务中心211个、便民服务点434个。

4.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要求,对全市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指导,推行保密审查证制度,定期开展公开信息保密检查,确保公开信息无泄密问题。全年对已公开信息开展了两次全面清查,顺利地通过了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对网络公开信息的保密检查,市政府本级公开信息的保密“双审查制”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二是严格执行公文制发同步审核保密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类信息,建立了“公文制发、保密审查、信息公开”三同步机制。三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积极推行公开制、登记制、备案制、审批制,除涉及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执法检查外,各级行政部门都要将执法检查时间、内容、人员以及年度执法检查频次,向行政相对人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措施

1.依托政风建设年活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作用。一是促进部门把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加强政务服务、加强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公示备案制。为有效治理涉企行政执法的“四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问题,在全市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明确凡是行政部门到企业检查的要实行“四公开”,即公开检查时间、公开检查人员、公开检查原因、公开检查结果,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减少企业负担。

2.贴近民生,紧扣热点,提高公共政策透明度。一是加强政策意见征询和解读。对本市保障房建设计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轨道交通线路规划与建设、公交线路调整、天然气价格调整、食品安全标准、城区空气质量数据监控等事关百姓生活的公共政策,公开征询各方意见,充分听取民意,推动决策公开。二是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整信息。通过电视新闻,开设价格监测专栏,发布部分农贸市场和超市主要蔬菜品种价格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价格信息。制定“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和油价联动的机制”,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三是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公开价格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水、气、热、电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收费公示制度。

3.宣传与公开同步推进,进一步扩大信息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关心的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二是建立完善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如“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等重大事件信息。三是对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公开。如在8月24日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匝道侧滑事故中,及时公布事故情况,并先后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充分体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宣传工作力度。结合《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周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户外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文字和图片,以及悬挂条幅、发放服务手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4.以年度考核为重要手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政风建设工作考核,调整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增加客观评判比重,确定了考核结果全市通报的原则,较好地促进了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7051条。其中,市政府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3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2.5%;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419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61.37%;各区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75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14.8%;各县(市)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74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14.9%;市级公用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服务信息5570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6.4%。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哈尔滨市残疾人保障办法》、《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等信息。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哈尔滨市促进就业“十二五”规划》、《哈尔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方案》、《哈尔滨市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哈尔滨市区县(市)重点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2012-2016)》、《哈尔滨市工业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公示》、《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和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等信息。

3.财政预决算信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报告》、《2012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等信息。

4.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关于建立商标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信息。

5.城市建设和管理、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若干问题意见》、《哈尔滨市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若干意见》、《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红线规划管理及调整程序规定》、《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区内适用行政处罚建设工程本体造价规定》、《2012年哈尔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计划》等信息。

6.医疗卫生方面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2011-2015年结核病防治规划》等信息。

7.教育方面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哈尔滨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8.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办理制度》、《哈尔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信息。

9.公共服务方面信息。加强社会管理、公用事业、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了《哈尔滨市服务民生让百姓满意出行冬季运输工作实施方案》、《哈尔滨市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加强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物业服务纠纷的指导意见》、《哈尔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继续发挥政务公开网站、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公众查阅点、数字电视上的“阳光政务”频道、市长公开电话,以及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公开渠道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创新思路,多样化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81件,其中,市政府部门收到依申请公开145件,区级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县(市)级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24件。在全部依申请公开中,按照规定按期答复的179件,在规定延期时间内答复2件;全部公开154件,部分公开6件,依法依规不公开21件。

本年度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申请方式以网上申请方式为主,占全部依申请公开的78.5%。二是答复规范及时。各地区、各部门均高度重视公开申请工作,认真研究有关政策,答复规范及时。三是社会公众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不断增强。不仅体现在依申请公开的数量较往年有了大幅上升,更体现在对政策法规的把握和熟知程度上,有效申请达9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没有接到行政复议申请,没发生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且在全省考评中位次靠前,社会满意度也较高,但是纵观整体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与社会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上不均衡,个别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还要通过市级主管部门督办,主动性不够。二是相对于公众的客观实际需要,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扩展。三是公开工作与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大格局结合得还不够紧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公开规定和制度还需要完善。

2013年是全市产业大招商、大建设的关键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我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的要求,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方法、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原公开工作基础上,加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财政预算信息、政府资源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为重点,推进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理解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及有关司法解释,严格依法合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回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完善网上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和公众规范申请,按规定满足合理需求,为公众提供有价值的政府信息服务。

(三)充分发挥各种公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提高网上公开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管理,充分利用市长公开电话、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渠道,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四)努力夯实基础性工作。加强基层公开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夯实基础工作保障。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高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能力。加强工作学习交流,定期开展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严把保密审查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失密。

六、附录(具体见附表)

附件:1、2012年哈尔滨市主动公开信息情况.doc

      2、2012年《哈尔滨公报》发布信息情况.doc

      3、2012年市直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4、2012年城八区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5、2012年十县(市)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6、2012年市直部门信息公开载体设置情况统计表.doc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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