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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字解读】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调整国家级经开区考核排名方式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4-12 08:52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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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哈尔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商务局对《通知》中“鼓励争先晋位”条款中引用的考核排名方式进行相应调整,现由市商务局对此进行政策解读。

一、调整背景及依据

2021年度,商务部将全国217家国家级经开区分成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3个区域进行考核。其中,中部地区有68家经开区,黑龙江省经开区划入中部地区参加排名。2023年12月19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反馈2023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商资函〔2023〕704号,考评结果为2022年度),对国家级经开区考核排名区域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3个区域调整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4个区域,并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22个国家级经开区划入东北地区单独排名考核,同时公布国家级经开区全国排名。因国家级经开区考核排名规则已调整,我市对《通知》中“鼓励争先晋位”条款中引用的考核排名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式

(一)原文中排名进入中部地区前5名的调整方式

我市兑现争先晋位奖励的前提是与2021年度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考核排名情况相对比,鉴于商务部仍然采用经开区全国排名的方式,此次调整采用全国排名。2021年度,中部地区考核排名第5名对应全国经开区考核排名第27名。根据对应原则,将“哈经开区、利民经开区、宾西经开区进入中部地区前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调整为:“哈经开区、利民经开区、宾西经开区进入全国国家级经开区前27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二)原文中排名提升调整方式

《通知》要求利民经开区、宾西经开区需在中部地区排名提升10位(含)给予奖励,需要对2021年中部地区排名与全国国家级经开区排名的比值进行换算,现将2021年度我市三个国家级经开区在中部地区68家经开区排名提升10位(含)设为N,对应全国217家国家级经开区排名提升位次设为X,换算公式为:N:68=X:217。按照换算公式换算为:10:68=X:217,X=32,即利民经开区、宾西经开区需在全国排名提升32位(含)相当于中部地区提升10位。

三、调整结果

原文为“鼓励争先晋位。与2021年度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考核排名相比,哈经开区进入中部地区前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宾西经开区、利民经开区在中部地区排名提升10位(含)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进入前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与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考核排名相比,哈高新区排名提升10位(含)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进入前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省级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工业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调整为:“鼓励争先晋位。与2021年度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考核排名相比,哈经开区进入全国国家级经开区前27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宾西经开区、利民经开区在全国国家级经开区排名提升32位(含)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进入前27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与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考核排名相比,哈高新区排名提升10位(含)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进入前5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省级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工业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四、解读机构

哈尔滨市商务局,解读联系电话:0451-8677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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