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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求职创业可申报千元补贴

日期:2023-05-26 09:40 来源: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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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哈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开始申报。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各高校对毕业生提供的申报材料需严格核实确认,尤其是对未脱贫的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需由村委会说明未脱贫原因。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经所在高校初审后,由高校登录“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报当地人社部门复核。

经市人社部门复核合格、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市人社部门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高校账户,再由各高校及时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个人账户。

发放对象及补贴标准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属于两类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其中一类进行申报,不可重复享受。

申报证件

身份证照片(正反面)、银行卡照片(正反面)。

申报材料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领取当年低保的银行流水账单、居民户口簿(毕业生与父母在同一家庭户口)。

2.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居民户口簿、同一家庭户口成员的残疾证。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国扶贫开发系统本人信息截屏,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4.特困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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