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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哈尔滨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3 09:53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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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工信部门:

为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切实增强企业设计创新能力,促进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工业设计对哈尔滨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赋能与引领作用,按照《哈尔滨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哈工信规〔2023〕5号)要求,市工信局决定开展第三批哈尔滨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2年以上(含2年),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一定的研发设计投入,具备承担工业设计任务的能力。

3.工业设计中心具有稳定的人员配备,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含10人)。

4.具有较强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设计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授权专利(含版权)6项以上(含6项)。

5.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6.申报企业2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或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需在材料中附信用中国报告),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见附件1)有关条件,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哈尔滨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对涉及申请表中营收、盈利、人员、资产、完成项目、成果产业化、获奖、知识产权、设计标准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提供数据应与申报表相符,相关数据指标可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申报企业认为其它有必要的事项,可根据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提交申报材料前请认真编写目录和页码,纸张规格:A4;数据部分尽量采用表格形式。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填写《哈尔滨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严格审核把关后以区县(市)为单位,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胶印2份、PDF电子版1份,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以及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报送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处。

联系电话:86772478

联 系 人:刘蕾  王佳玉

联系邮箱:gxjcyzcc2478@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工信局产业政策处(西配楼463房间)

附件:1.哈尔滨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哈尔滨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3.第三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汇总表

      4.申报材料清单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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