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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惠政策

2003年9月15日
 

   l、外国投资者在本市每投资8万美元,可安排其亲属一人在投资地落常住户口,最多不超过6人。
   2、外国投资者举办企业的固定资产,经批准,可以加速折旧。
   3、凡投资额较大或者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外国投资者,经本人同意,可受聘为同级政府的经济顾问,其中符合《哈尔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规定的,可授予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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