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人
主持人兰峰: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召开“3·14”故意毁坏财物案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发言人是道里区政府副区长王志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光。下面首先请王志良同志进行主题新闻发布。
王志良:新闻媒体朋友们:
现将“3·14”故意毁坏财物案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案件发生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迅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道里区做好案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道里区委、区政府立即组织召开了由道里公安分局、区征收办、属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区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对相关工作做出安排,组织开展工作。
一是责成公安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请求道里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为下一步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迅速组织区房屋征收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 况。经现场勘查,本次案件共有6户居民的4处门斗和1处 棚厦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被毁坏的门斗、棚厦均无产权证。 据调查了解,案发当晚,有两人在此居住。
三是组织人员对被毁坏的门斗、棚厦进行维修加固,并 耐心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为每户当事居民送去了2000元救助金和大米、白面、豆油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当事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是责成有关部门对毁坏的门斗、棚厦进行价值评估,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提供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大管理力度,组织开展经常性巡视检查,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征收项目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兰峰:下面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光通报有关情况。
张晓光:今年3月14日晚,道里区新阳路472号哈尔滨拖拉机厂家属区内,6户居民房屋的4处门斗、1处棚厦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员非法拆除。案件发生地,位于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
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哈尔滨拖拉机厂家属区,原有住户228户,其中住宅211户,非住宅17户,房屋面积2075 6平方米,为上世纪五十年代、七十年代老旧建筑,还有部分危棚房。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国务院新拆迁条例未公布前,依据原拆迁条例规定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成为项目法定拆迁主体。国务院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21日公布实施,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该条例施行前已经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仍然有效,经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继续沿用原规定办理。
特此通报。
主持人兰峰:最后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光同志就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李光:3月14日晚,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472号6户居民的4处门斗、1处棚厦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故意毁坏。此案的发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哈市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投入侦办此案,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督,经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经过前段紧张工作,目前,已有22名涉案人员到案。3月26日,主要犯罪嫌疑人宋立强在海南省海口市向我局派出的抓捕组投案自首。此案宣布告破。
案件来源
3月14日22时27分许,道里公安分局共乐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道里区新阳路万达假日酒店对面工地聚集了几十人,可能要打群架,立即出警处置。22时31分,民警赶到现场,但没有发现指令中所称聚集的几十人,只有被害人张某和武某在场。民警了解情况后,随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和走访,并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线索展开搜寻,查找可疑人员和铲车。随后,道里分局又找到报警人了解情况,全方位地搜集犯罪线索和证据,并开展了对涉案人员的抓捕工作。
案件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宋立强交代:他向哈尔滨东成拆除有限公司交了一万元,挂靠该公司,并协议以15.3元/米的价格,承揽中青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中青综合楼拆除工程,此工程完成后宋可得到一笔拆除款项。为了尽快得到此款,3月12日,宋立强召集范红刚、杨延波、宿秋堂、靳兴国、张明等5人,商定3月14日晚进入工地进行非法拆除,吓唬6户居民尽快搬走。宋立强负责现场指挥和雇佣铲车;范红刚和靳兴国负责雇人帮忙;杨延波负责联系车辆拉载雇来的参与人员到现场。
3月14日案发当晚,宋立强用3000元雇来两台铲车,又给了范红刚15000元让他雇人雇车;范红刚给了靳兴国、尹志刚、李海涛、付桂彬和董佳斌等人5000元,让他们找人帮忙;给杨延波1000元,通过于秀良联系到面包车司机司晓雷、徐连国、王丰中、王建云,于当晚9时30分许,在道外区天恒商厦门前和道口街附近,用车将范红刚召集的20余名参与人员拉到案发现场对面的万达假日酒店门前。待人下车后,范红刚和杨延波付给司晓雷1000元,让其发给其他司机作为雇车费用。
在现场,宋立强组织带领杨延波、范红刚和20余名参与人员进入案发工地,指使靳兴国将其带来的口罩发给参与人员。他们进入两户有人居住的居民家中,将居民张某和武某强行架出室外,指挥铲车对6户居民的4处门斗、1处棚厦进行了毁坏后,分乘来时乘坐的面包车迅速逃离现场。
涉案人员到案及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截止目前,已有22名涉案嫌疑人到案。其中,组织、策划故意毁坏财物案件骨干人员6名。他们是:
宋立强,男,35岁,户籍所在地: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锅炉三新区,居住地同上。中青综合楼拆除工程负责人;
范红刚,男,36岁,户籍所在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泰海小区,居住地同上。2011年5月进入工地,负责工地日常业务;
杨延波,男,41岁,户籍所在地:哈尔滨市道外区曙光三道街,居住地同上。2012年3月由范红刚介绍进入工地,负责看工地;
宿秋堂,男,47岁,户籍所在地: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信恒现代城馨园,居住地同上。2011年5月进入工地,负责做饭和后勤;
靳兴国,男,25岁,户籍所在地:哈尔滨市木兰县大贵镇,暂住地:道外区红旗小区鸿祥旅店。2012年3月由范红刚介绍来工地当保安;
张明,男,25岁,户籍所在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红河镇,暂住地:案发工地。与靳兴国同时进入工地当保安。
上述人员均为宋立强每月给开1500元工资,在工地管吃管住。
另有被雇佣的面包车司机4名,他们均为个体司机,因经常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平大街三道街“拉脚儿”而结识;被雇佣的参与人员12名,都是在上网或喝酒时相识的。
目前,专案组已经查清了涉案人员的基本关系及案件事实,宋立强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对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下一步,我们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尽早进入司法程序,还百姓一个公道,维护辖区的治安稳定。
主持人兰峰:刚才道里区政府副区长王志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光详细通报了“3·14”故意毁坏财物案的有关情况。希望各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