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市区随处焚烧冥纸冥币行为新闻发布会实录
(201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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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兰峰: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召开遏制市区随处焚烧冥纸冥币行为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发言人是哈尔滨市城管局副巡视员、城管办常务副主任张亚伟。下面首先请张亚伟同志介绍哈尔滨市关于遏制市区随处焚烧冥纸冥币行为的通告的有关内容。

  张亚伟:为全市人民、中外宾客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倡导文明祭祀新风,遏制市区街路、广场随处焚烧冥纸冥币行为的陋习,根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区禁止销售、焚烧的街路、广场(附明细)销售和焚烧冥纸冥币,具备经营冥纸冥币资质的商店,不准在店外摆放经营。

  二、倡导市民采取音乐祭祀、鲜花祭祀、社区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各种文明祭祀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思念之情。

  三、各级党政机关、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居民群众采取文明祭祀方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

  四、在准烧区域内焚烧冥纸冥币者,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靠近易燃易爆物周边,防止火灾发生。

  五、市区城管部门要做好冥纸冥币灰迹的及时清扫收集工作。从即日起,每日对准烧区域全程管护,清扫保洁时间延长至晚十时,确保当日焚烧的灰迹当日清除运出。

  六、市区城管行政政执法部门对禁烧街路、广场等要定岗定人、死看死守。坚决杜绝在禁烧区域发生销售冥纸冥币和焚烧行为。对违反本通告,不听劝阻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七、市民政、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祭祀用品的生产、销售环节的把关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祭祀用品流入市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祭祀的宣传,倡导市民按照建设现代大都市的要求来规范自身的行为。同时,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主持人兰峰:下面请张主任就禁止焚烧街路、区域做介绍。

  张亚伟:禁止焚烧冥纸冥币街路、区域有:

  道里28条
  尚志大街、友谊路、经纬街、霁虹街、地段街、新阳路(含经纬二道街)、石头道街、埃德蒙顿路、城乡路、哈药路、田地街、兆麟街、西十六道街、安发街、经纬十二道街、柳树街、中央大街两侧、康安路、森林街、北安街、建国街、安国街、经纬五道街、抚顺街、民安街、上海街、安隆街、爱建路

  道里6个区域
  人民广场、防洪纪念塔区域、建筑艺术广场、麦凯乐广场、松花江公路大桥区域、九站广场

  南岗37条
  红军街、中山路、果戈里大街、东大直街、西大直街、学府路、一曼街、宣化街、宽城街、文昌街、和兴路、南通大街、嵩山路、长江路、黄河路、中宣街、南直路、先锋路、和平路、花园街、大成街、月牙街、革新街、文府街、吉林街、赣水路、征仪路、红旗大街、鸿翔路、春申街、华山路、华山北路、衡山路、汉水路、通达街、汉广街、海关街

  南岗区8个区域
  博物馆广场、革新广场、会展周边、省政府广场、哈站广场、开发区广场、昆仑商圈区域、李范五花园区域

  香坊20条
  公滨路(铁路桥以西)、红旗大街、通乡街(哈慈至红旗大街)、珠江路、和平路、和兴路、哈平路(保健路以北)、三大动力路、进乡街(黎明大市场以西)、六顺街、嵩山路、南直路、文昌街、中山路、菜艺街、赣水路、香滨路、三合路、华山路、衡山路

  香坊区3个区域
  母亲广场、万达广场、动力商圈

  道外22条
  景阳街、靖宇街、南马路、南极街、承德街、大新街、北新街、东直路、南直路、先锋路、红旗大街、嵩山路、南通大街、开原街、北十四道街、南十四道街、宏伟路、东北新街、海员街、南二十道街、北二十道街、江畔路

  道外区4区域
  景阳广场、穆斯林广场、道台府广场、长青寺广场

  松北7条
  松北大道、松北一路、学海路、江湾路、世茂大道、世纪大道、松浦大道

  松北1个区域
  市政府周边

  主持人兰峰:刚才哈尔滨市城管局副巡视员、城管办常务副主任张亚伟详细介绍了遏制市区街路、广场随处焚烧冥纸冥币行为的有关规定。希望各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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