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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首善机关 深入开展“政风建设年”活动
中国哈尔滨 www.harbin.gov.cn 日期:2012-04-06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市直机关工委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展了“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出台了《哈尔滨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采取五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政风建设年”活动。

  一、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嘉兴秘书长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建立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坚定了打造首善机关的信心和决心。将《规定》读本发放到33个市直党群部门每名干部手中,组织开展了《规定》学习测试,加大推进学习力度。组织召开部分市直机关学习贯彻《规定》情况交流会,促进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督导组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从3月12日开始,集中利用一周左右时间,深入市直96个单位全面了解创建活动启动情况,对活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指导,挖掘先进典型,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各单位创建活动均衡开展。检查组以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为重点,抽查了市直机关6个部门17个基层单位办公地点和服务大厅,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三、组织专题培训,提高活动质量

  为确保创建活动起好步、开好局,3月13日,对市直机关党组织专(兼)职副书记进行了创建活动专题培训。通过观看市法院从严管理工作纪实片,学习市法院在加强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开展《规定》及“着力开展创建首善机关活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提高科学化水平”的专题辅导等方式进行培训,使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一步明确创建首善机关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以及需要掌握的重点问题,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为指导各单位进一步开展好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础。

  四、加大舆论引导,扩大活动影响

  通过《哈尔滨日报》,对第四批命名的549个共产党员先锋岗名单进行公示,并发出倡议,以共产党员先锋岗为载体,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设立《创建活动简报》和《创建活动通报》两个专刊,适时反映创建活动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做法,通报有关问题。已编发8期《简报》和1期《通报》,分别对动员会议情况和市直机关创建活动启动情况进行了宣传,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动员会议情况进行了通报。在哈尔滨机关党建网站设立创建活动专栏,设置创建动态、资料库、首善先锋、经验交流四个专区,及时发布学习资料、反映创建工作动态、宣传先进典型。

  五、加强自身创建,争做活动表率

  市直机关工委在组织市直机关创建活动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工委机关为每位党员印发了创建活动学习资料,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工委机关“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细化了《关于在工委机关开展学习动员和查找短板阶段的有关安排》,要求各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两种方式深入学习。同时,以处室为单位,紧紧围绕思想理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与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要求不适应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工委机关、处室和个人的“短板”,结合学习《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边查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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