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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篇:
    建国以来,我市妇幼保健工作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来,我市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为核心,实行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医疗保健服务与自我保健相结合的原则。使我市妇幼保健工作整体水平居国内同级城市先进水平,省内领先水平。
       
    市卫生局领导参加妇幼保健宣传活动。       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建立孕产妇急诊急救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开展孕产妇急诊急救知识培训,提高救治能力。       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开展儿童体格发育调查,掌握全市儿童生长发育状况。     开展儿童意外伤害知识培训,减少事故发生。     市卫生局召开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总结表彰会。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开展儿童保健系列服务,提高儿童生长发育水平。
       
      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把好优生第一关。       预防儿童常见病、多发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加强儿童保健管理,提高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       开展妇幼保健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开展产前检查,确保母婴平安。       加大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提高农村医院分娩率。       定期进行儿童体检,监测儿童生长发育状况。       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为全市妇女儿童服务。
  来    源:哈尔滨市卫生局
更新日期: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