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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 2023- 05- 2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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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哈尔滨市呼兰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012年以来多次违规调整,保护功能弱化,河口的江心岛被调出保护区用于建设呼兰湿地乐园旅游项目,侵占湿地75公顷,截至督察时虽拆除了部分违规建筑,但湿地生态功能没有恢复,自然岸线遭到破坏。

  二、整改目标

  全部拆除违章建筑并清运建筑残渣,修复湿地生态。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底前,全部拆除呼兰湿地乐园旅游项目地上违规建筑并清运建筑残渣。
  2.2022年8月底前,修改完善原有生态修复方案,增加被侵占的75公顷湿地生态修复措施和自然岸线恢复措施,完成修复方案评估。
  3.2022年12月底前,按照通过评估的修复方案,采取覆土、播撒草籽等措施,组织实施修复工作,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2023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成果验收。

  四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责成市林草局督导呼兰区政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按时限拆除了呼兰湿地乐园旅游项目地上违规建筑,建筑残渣全部清运完毕。

  二是按时限修改完善了《呼兰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2022年5月17日,《方案》经呼兰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

  三是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启动生态修复工作。2022年7月完成了覆土、播撒草籽等修复措施。2022年9月,呼兰区政府组织召开生态修复实施成效专家论证会,论证结果为达到《方案》中修复效果,通过验收。

  五、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86772289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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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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