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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4日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 2022- 08- 2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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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命:

  贾彦波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宋彦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黄 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张国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成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方 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卢 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谢国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丽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谢 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 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 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徐 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红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晓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杨 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贾 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赵 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姜 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峻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付玉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隋晓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李祎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冯 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高 辉、王晓莉、薛晓斌、张世国、鲍载金、姜仲英、李富源、李立士、李新东、刘 杨、梅岩冰、宛吟竹、王春贺、王慧慧、邢 梅、薛 甜、于江春、赵艳丽、周 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李亚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李思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孙大宏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葛保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周志杰、李胜凯、徐 向、王英杰、曹立冰、邵 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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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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