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2779351/2022-00111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发文日期: | 2022-06-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哈政规〔2022〕11号 | 时效: |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哈政规〔2022〕11号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向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赋予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黑转改办发〔2021〕4号)要求,现赋予中国(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537项,其中,行政许可161项、行政确认62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处罚147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监督检查53项、行政给付1项、年检3项、其他类82项。 中国(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严格做好有关行政权力事项的赋权和衔接工作,对赋予的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对承接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要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 附件: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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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