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郑国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焦崇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 宇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孔庆宇、薛殿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