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市发改委自2月3日起,推行市本级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不见面”审批。 一、鼓励审批“不见面”。办事人可利用手机App或电脑登录“哈尔滨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arbin.gov.cn)”哈尔滨市发改委“市本级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页面,查找相应办理事项,注册登记后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相关前置要件,工作人员收到信息后进行审核办理。 二、确需见面“预约办”。确需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的办事人员,请提前通过网络、电话等渠道进行咨询、预约,提前准备好相关要件,以减少在窗口办事时间,最大限度降低交叉传染的风险和机率。在领取批复文件时,建议选用EMS邮寄方式。 疫情结束后,网上、见面审批按市政府要求执行。 窗口咨询电话:0451-87153026 预约办理人员:15846339665 |
|||||||||||||
(来源: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