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在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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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哈尔滨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们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和国家、省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影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深入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凝心聚力抓收入、保大局、推改革、强管理,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4.4亿元,同比增长4.4%,加上级补助收入、使用上年结转资金、调入资金、争取一般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项目后,收入总量为1327.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62.2亿元,同比增长0.4%,加上解上级支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等项目后,支出总量为1327.9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3.3亿元,同比增长3.6%,加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使用上年结转资金、调入资金、争取一般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项目后,收入总量为1003.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5亿元,同比下降12.5%,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等项目后,支出总量为1003.7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1.3亿元,同比下降5.2%,加上级补助收入、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争取专项债券收入等项目后,收入总量为429.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4.5亿元,同比增长53.9%,加调出资金、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项目后,支出总量为429.1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5.4亿元,同比下降6.6%,加上级补助收入、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争取专项债券收入等项目后,收入总量为363.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5.9亿元,同比增长47.7%,加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项目后,支出总量为363.1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1亿元,同比下降2.4%,加上年结转资金后,收入总量为5.8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9亿元,同比下降58.8%,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后,支出总量为5.86亿元,收支平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拟组建的人防集团和商贸集团注入资本金各2000万元未实施,2018年预算安排预留国有企业改制和空壳企业退出资金8839万元未全部列支以及上解省财政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补漏剩余资金1.3亿元相应调减有关科目支出。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98亿元,同比下降2.7%,加上年结转资金后,收入总量为5.8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7亿元,同比下降57.4%,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后,支出总量为5.83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类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14.5亿元;基金总支出为194.9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212.4亿元后,年末滚存结余232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市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类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46.3亿元;基金总支出为131.7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174.4亿元后,年末滚存结余189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全市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18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93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57.8亿元,专项债务680.8亿元;政府债务限额201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10.7亿元,专项债务704.4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在政府债务限额内。2018年,全市发行政府置换债券20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7.1亿元,专项债券66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94.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3.5亿元,专项债券1.2亿元;发行政府新增债券19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8.2亿元,专项债券115.2亿元。 2.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18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30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28.9亿元,专项债务476.7亿元;政府债务限额136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72亿元,专项债务495.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在政府债务限额内。2018年,市本级发行政府置换债券15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2.5亿元,专项债券50亿元,全部用于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发行再融资债券57.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6.3亿元,专项债券0.9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发行政府新增债券8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亿元,专项债券75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铁路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补短板项目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淘汰燃煤锅炉等环保项目。 (六)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涵养稳固地方财源。积极研究落实财政激励机制和产业扶持政策,加快推动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哈东物流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停征树木移植赔偿费,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减轻企业收费负担。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带动财政支出提速。深入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使用情况考核,加大财政存量资金与年度预算安排统筹力度,督促部门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快财政存量资金支出进度。上线运行市本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监督。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成立哈尔滨市金融业发展和防控风险工作委员会,制定《哈尔滨市融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区县(市)政府、市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融资审批程序,规范融资行为,合理控制债务增量。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新增政府债务均通过省代发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坚决制止政府部门和全额事业单位违规担保行为。争取省代发置换债券,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对于到期政府债务利息,及时筹措资金予以偿还。在全市实行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偿还月报制度,区分不同债务类型,分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债务的监督,将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纳入本级预决算草案,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并每半年向同级人大书面报告政府债务的管理情况和风险评估报告。四是科学编制2019年预算。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变化及国家政策调整情况,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积极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通过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发挥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益。落实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分析、论证、评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五是深化预决算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市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区县(市)政府财政预决算。按照市人大有关意见,着力推动预决算公开实现平台、时间、内容、模板、程序五统一。加强预决算公开有关政策宣传,强化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夯实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基础。借鉴先进地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经验,完善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了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效。 (七)主要财政工作和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1.攻坚克难抓收入,保证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创新财税沟通机制,建立财政、税务部门按月会商制度,上线运行税收保障平台系统,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部门联动的通知》,强化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确保各项税款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改革土地地价测算方式和公开出让交易模式,保证土地出让收益最大化。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征收管理,坚决堵塞跑冒滴漏。三是力促区县(市)财政增收。调整市对区分税制财政体制,除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级环境保护税继续作为市级固定税收收入以外,其他地方级税收由市级与区级统一按照5:5比例分享,调动区级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加强对区县(市)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指导,着力做大区县(市)财政收入蛋糕。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4.4%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2个百分点。 2.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修订《哈尔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除兑现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业扶持政策,以及配套上级产业项目扶持资金外,其余资金统筹用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跟进投资,扶持重点产业项目发展,2018年市财政注入股权投资基金资金额度达5.1亿元。通过创投引导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出资3.6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10.3亿元,成功设立7支政府投资基金,与原有政府投资基金共计对外投资32个项目,投资额5.6亿元。通过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对新光光电等5个项目投资3100万元,吸引社会资本投资2亿元。向市企信担保中心注入资本金7.6亿元,使其资本金规模达到34.4亿元,实现贷款担保额150亿元,有效解决了960户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3.精准施策扶产业,促进了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农业发展上,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牵动,统筹投入资金44.5亿元,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重点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支持工业发展上,投入资金6.2亿元,增加重点国有企业资本金,支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助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上,投入资金1.8亿元,成功举办第34届冰雪节、迷人的哈尔滨之夏、东亚文化之都等文化旅游活动和全省首届旅游发展大会,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投入资金8035万元,对哈俄班列和对俄电商物流航空货运给予补贴,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投入资金7260.9万元,成功举办第二十九届哈洽会、寒博会等展会并对我市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给予展位费补贴,积极开展各类招商活动,扩大我市与国内外经贸交流合作。 4.集中财力保民生,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在财政收入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坚持民生投入不减,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继续保持在70%以上。聚焦精准脱贫,投入资金5.7亿元,全力保障产业扶贫和定点驻村扶贫,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农村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聚焦污染防治,扩大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补助范围,拨付秸秆禁烧利用市级奖补资金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服务费10亿元。聚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投入资金13.8亿元,确保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顺利开展。聚焦编密织牢社保安全网,多方筹措落实资金,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弥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不足,确保76.6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投入稳岗补贴资金2.1亿元,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聚焦住房保障,投入资金7.1亿元,回购公租房6069套,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聚焦饮水安全,投入资金10.4亿元,加大对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力度,深入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对市区物业弃管等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改造,确保百姓喝上放心水。聚焦让群众住上暖屋子,投入资金4.6亿元,建立应急煤炭储备机制,对延迟和提前供热企业给予奖励。聚焦方便群众出行,落实资金9.5亿元,兑现地铁、公交补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600台,并实行城市出租车经营机制改革,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聚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投入资金1.8亿元,以支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动,大力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投入资金1.6亿元,有效化解信访难题,大力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善消防设备设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打造最具安全感幸福城市。聚焦提升城市承载功能,通过市财政预算投入和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投入资金211.2亿元,扩大土地储备规模,实施城乡路高架桥、第二巴陵街打通等交通治堵工程,推进哈站改造、京哈高速改扩建、机场改扩建、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保障哈佳、哈牡高铁顺利通车运营。 5.深化改革强管理,推进了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强区放权财政政策。结合强区放权改革,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对哈尔滨新区实施税收增量激励政策,将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增加至7亿元,将垃圾处理费由市级收入调整为区级收入,提高区级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强化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定出台《哈尔滨市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提高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和效益性。三是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实施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86个市直单位车改方案审批工作,市属事业单位取消公务车辆682台,节约公务交通费727万元,节支率10.8%;市属国有企业取消公务车辆322台,节约公务交通费646万元,节支率19%。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继续向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对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实时监管,共计审核联签建设资金3424笔,金额167亿元。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市本级评审项目3740个,评审额218.4亿元,审定额187亿元,审减额37.4亿元,审减率达14.4%。五是实施财政管理流程再造。对市级财政业务管理规程进行梳理和修订,进一步划清责任界面,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82项,规范工作流程96个,37个工作事项压缩了办理时间,43个工作事项简化了办理程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2018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幅未达预期。这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家、省持续加大结构性减税降费力度和我市土地市场交易量下降影响。2018年,国家先后出台了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对装备制造、研发、电网等行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等一系列减税政策,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的冲击尤为突出。二是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仍然较慢,个别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够严格,一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还不高,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财政工作既有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哈尔滨新区加快建设发展、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壮大了地方财源基础,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财政增收将尤为困难,加之我市保障职工养老金发放、改善民生、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偿还政府债务等支出刚性强、额度大,全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根据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和我们对2019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基本判断,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推进财源建设,持续强化财政统筹,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集中财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97.7亿元,同比增长3.5%,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项目后,收入总量为919.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95亿元,同比增长17.1%,加上解上级支出后,支出总量为919.8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0.3亿元,同比增长3.5%,加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项目后,收入总量为722.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5.9亿元,同比增长11.6%,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项目后,支出总量为722.6亿元,收支平衡。 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2019年市本级财政安排预备费8亿元。 市对下返还性补助和转移支付补助262亿元,其中,返还性补助46.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26.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88.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5.8亿元,同比下降7.7%,加上级补助收入后,收入总量为186.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6.8亿元,同比下降7.5%,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7.3亿元,同比下降9.3%,加上级补助收入后,收入总量为178.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7.6亿元,同比下降9.1%,加补助下级支出后,支出总量为178.3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49亿元,同比下降62.9%,加上年结转资金后,收入总量为2.3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22亿元,同比增长72.1%,另安排0.0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社保基金缺口、安排0.0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支出总量为2.35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45亿元,同比下降63.7%,加上年结转资金后,收入总量为2.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18亿元,同比增长71.6%,另安排0.0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社保基金缺口、安排0.0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支出总量为2.3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类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50.6亿元;基金总支出428.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54.4亿元。 市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类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70.8亿元;基金总支出257.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2.4亿元。 (五)2019年主要财政工作和支出政策安排 2019年,我们要秉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政策取向,紧紧围绕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切实保障上述预算顺利执行为己任,保持定力,直面挑战,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有关工作取得实效。 1.大力挖潜增收,持续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密切跟踪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及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财税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及时掌握税收动态,充分利用税收保障平台系统,加强预测分析,强化征管,堵塞漏洞,保障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执收政策,确保相关收入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牢牢把握国家全面推进东北振兴重大政策机遇,紧抓省大力支持省会城市建设契机,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争取上级财政给予我市更多支持。 2.加大民生投入,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对民生事业发展的兜底保障功能,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民生实事为牵动,大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确保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稳定运行,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困难群体救助制度,促进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专项支出,进一步增进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决胜全面小康,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支持打好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到期政府债务按时偿还。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坚决制止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强化PPP项目入库审核和动态管理,积极稳妥推广运用PPP模式,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统筹扶贫资金投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主攻产业扶贫弱项,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解困。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改造扶持政策,支持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以及黑臭水体、城乡水系综合治理,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4.聚力产业振兴,助推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深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用好各项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支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进一步拉长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二是支持工业转型升级。认真研究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投入机制,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深化军民融合,以发展数字经济为引领,把支持智慧城市建设作为重要突破口,更好促进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服务业提质增效。落实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及服务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支持发展以文化旅游、金融、现代物流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着力做大做强避暑养生和冰雪产业,充分释放消费在经济稳增长中的巨大潜力。四是支持深化改革开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财政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重点的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发展民营经济,有效助力深哈合作和招商引资,积极支持开展企业家培训;全面兑现对哈尔滨新区市级税收增量返还政策,着力促进新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为重点,全力支持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和配套服务项目实施,为全市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国家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对全市现行产业扶持政策进行梳理优化,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企业发展。 5.坚持向管理要效益,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密切跟踪国家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以及房地产税立法等税收改革进程,全面承接落实各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结合我市党政机构改革和强区放权改革,做好财政配套保障工作。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细化个性指标评价体系,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科学化水平。综合运用国库动态监控、财政投资评审、向政府投资项目单位派驻财务总监、财政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财政监督,严肃财经法纪。 各位代表,目标引领行动,实干成就大业。新的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乘势而上,开拓奋进,锁定目标,真抓实干,确保全年财政预算顺利执行,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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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