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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对下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249.3亿元。一是返还性补助95.7亿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3.6亿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0.2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5.2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数返还收入1.5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3亿元,税收收入分享改革税收返还83.9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18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52.5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0.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1亿元,固定数额补助26.3亿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8亿元,替代四小车养路费补助0.1亿元,固定结算补助6.7亿元,市对区体制补助5.5亿元,其他结算补助14.8亿元。三是省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5.6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亿元,农林水支出0.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对下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0.7亿元,全部为省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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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市财政局) |